武汉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效地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好学生标兵奖
在校脱产学习的成教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的学生(以下简称自考生),当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者可向所在学院申报三好学生标兵奖;院(系)按成绩排名审查签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每年评选50名三好学生标兵,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奖金每人1000元。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
每年从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中各选10名最佳学生干部,经学院(系)推荐,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由学校分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和优秀团干部标兵奖,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奖金每人1000元。
三、优秀成果奖
凡成教脱产生和自考生,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参加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组织的科研活动、学术论文评选、文艺、体育比赛或其它竞技活动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经审查后,学校根据获奖等级发给奖金,奖金级别见下表。
等级 金额 级别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全 国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省 市 2000元 1000元 600元
学 校 1000元 500元 300元
奖金只对项目,不考虑人数;获奖者凭颁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学生证、院(系)证明申请该项奖励。
四、考研鼓励奖
凡武汉大学成教脱产、夜大学、函授学生及自考生,在校或毕业后2年之内,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者,可以申请该项奖励。申请者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所读学校院(系)证明或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及所毕业学院(系)证明,到继续教育学院学工办登记,经审核后,学校发给奖金2000元,以资鼓励。
五、外语优胜奖
非英语专业在校学生,参加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英语达到六级标准以上者,可申请该项奖励,其它语种类比。学生凭考试成绩单、学生证及身份证,向所属院(系)报名,由所在学院(系)统一造册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该项奖励奖金500元。
六、特别嘉奖
对有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行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学校将根据事迹进行特别嘉奖。该项奖励奖金为500-2000元。
七、其他
1.继续教育优秀学生奖励金从学校每年划拨的成教学生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2.每项奖励金均不含税金;
3.优秀学生奖励申请表见附表;
4.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200 --200 学年优秀学生奖励申请表
学院: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习形式 层次 年级
专 业 学号(考号)
社会职务 班级排名
奖励 类别(等级) 平均成绩
成 果 说 明 班主任签名: 教学站签章: 年 月 日
办学 学院 (系) 意见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继教 学院 成绩 复核 盖 章 年 月 日
继续 教育 学院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