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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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年11月1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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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我校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数量急剧增加,特别是今年招收了港澳台侨学生200余人,使目前在我校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总人数达到了300余人。为了做好港澳台侨学生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牵头负责全校港澳台侨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由教务部按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负责港澳台侨本科生的教学、学籍管理方面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港澳台侨研究生的教学、学籍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各学院(系)应将在本院(系)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纳入本院的学生统一管理中去,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他们的管理及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凡有港澳台侨学生的班级,指定一名学生干部负责联络港澳台侨学生。
四、由学校后勤保障部和后勤集团负责港澳台侨学生的住宿等后勤工作。
请各学院(系)将负责港澳台侨学生工作的干部、港澳台侨学生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前报送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