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网络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网络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我校网络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网络教育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教学实施前准备
(一)对办学学院(系)的要求
1.办学学院应有院(系)领导分管网络教育的教学工作,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2.办学学院(系)应根据开办专业,制订网络教育的培养方案、全程教学计划及每学期的教学安排;
3.办学学院(系)应根据开设的课程,安排教师进行网上教学与导学的工作,并对教师的导学情况进行记载与考核;
4.办学学院(系)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配合远程教育技术中心做好教学资源的开发工作,网络课件的开发应体现教育性、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和协作性的原则;
5.办学学院(系)的课件开发和管理流程应遵循《武汉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大远字[2003]03号)执行。
(二)对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
1.课程的设计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究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根据学习对象工作需求选择要开设的课程;
3.注意课程之间的关联性,明确每一门课在总的课程体系中的作用;
4.在教材版本升级时,通过讲座补充知识点,介绍新的内容;
5.教学计划的修改和制订要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
(三) 对教学方法的要求
1.要教授学生适当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强调从协助的角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利用现有的共享资源解决问题;
2.互动式教学应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体现个性化教学,不能照本宣科;
3.必要时可将学生分组进行教学,培养团队合作互帮互学精神;
(四) 对实验环境的要求
1.根据教学的需要,适时进行硬件和软件环境的更新;
2.为实验设计提供必要的模拟环境;
3.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包括请企业人员作讲座,介绍企业的情况,增加学生实习的机会,让学生了解企业需求。
(五)对导学平台建设的要求
1.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网上互动教学平台,保证远程条件下答疑、讨论、辅导、咨询、作业批改等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2.能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跟踪、反馈、下载,及时掌握、分析教师和学生网上导学与网上学习情况;
3.不断完善与办学规模、教学模式相适应的网上导学平台;
4.能与教育部远程教育质量监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六)对任课教师基本能力的要求
1.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网上教学,努力实践在网上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
2.科学运用网上互动式教学方法,与学生一起上机实时互动、问难答疑,擅长运用各种形式调动学生互动学习的积极性;
3.理解所教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定位及作用,理解案例教学的含义,掌握案例教学的技巧;
4.理解教材的适用性及深度,并根据版本的变化,适当补充知识点;
(七)对学生网上学习能力的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2.掌握上网学习的方法,能根据指定教材中的知识提出相应的问题;
3. 善于学习网上课程内容,对老师的讲授及辅导能融会贯通,透彻理解。
(八)对学生课程学习的要求
1.对每门课程的学习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结合老师上课所讲,进行课件学习,带着问题上网学习,浏览老师的网上讲课,学习相关知识点;
3.按计划完成各章节的学习,做好笔记、作业,提出疑问,
将相关习题、作业提交给老师,并对各章节学习进行自我考核;
4.通过课程答疑,与老师或同学进行网上互动或互助学习,案例和实验问题的讨论可在专题讨论区进行。
(九)对辅导教师(班主任)的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2.熟悉网上学习的方法,做学生与任课教师在网上进行互动的桥梁;
3.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课程的网上学习与网上答疑,及时掌握、分析学生使用网上教学资源的情况,做好学生学习跟踪记录、平时作业记录和统计工作;
4.对学生在网上导学所碰到的共性问题应及时向任课教师、学习中心及办学学院(系)反映。
(十)对校外学习中心的要求
1.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远程教室,多媒体计算机的配备一般每5名学生不少于1台,网络传输设备能符合教学要求,能接收、存储和共享教学资源和信息,运行稳定可靠;
2.有符合要求的辅导教师编制;
3.有专人负责网上导学助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并有专人负责中心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保证中心的网络畅通;
4.中心辅导教师要经常与导学教师沟通,配合导学教师做好网上导学的辅导工作,经常引导、督促学生使用网上资源,积极完成网上导学的学习要求,并经常参加网上教学辅导、答疑工作,组织学生在网上进行专题讨论;
5.结合各门课程的导学要求,制订本中心的导学计划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并随时了解导学教师和辅导教师在网上导学情况,做好跟踪记录。
二、教学导学过程
(一)入学导学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生手册》,开展国家法规教育和校规教育,并由本学科专业教师介绍本专业在国内国际的发展状况及专业培养目标,以培育学生的专业兴趣,达到入学教育的初步目的。
(二)网上导学前的准备
1.任课教师在本课程开课之前必须完成网络课件的制作;
2.任课教师须参加网络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习平台使用培训,掌握网上教学的基本技能;
3.组织学生学习《武汉大学网络学习平台学生使用手册》,使学生初步了解网络教育的学习过程。
(三)实施课程网上学习导学
1.任课教师制定《导学大纲》,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简介(教师简历、联系方式)、教学内容(课程每章节的重、难点)、资源整合(将教材与网络课件整合,列出参考资料)、课程网上自主学习方法、网上互动学习方法及时间等;
2.教师根据《导学大纲》在网上发布以上教学信息,包括推荐参考课件,上载教学辅导内容及案例,建立自己的教学资源库等;
3.任课教师在网上导学,还应根据学生的求助,进行值机答疑,答疑时间每周不能少于1学时(1小时),教学办应制定值机答疑的安排一览表,技术中心与学习中心应监控督导教师与学生互动答疑的落实;
4.根据每个阶段的学习情况,每学期必须通过网上布置平时作业4次,测验作业2次,并注明完成时间。教师或辅导教师在收到作业后应及时批改、登记,并及时反馈给学生;
5.任课教师负责本课程的教学评估,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设计调查问卷,了解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及效果,改进教学方法。
(四)课程全程检验导学
1.对本门课程通过集中课堂教学和网上教学进行总复习、总辅导;
2.对本门课程进行全面的综合测试,以检验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情况;
3.负责检验和指导本课程所必须的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
4.对本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指导、答辩。
(五)实验与实习
1.各办学学院(系)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有关教师编写实验、实习大纲;
2.各办学学院(系)、学习中心根据大纲要求,组织安排学生的实验、实习;
3.学生要认真做好实验、实习笔记,并写出实习报告;
4.实验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实习报告,并评定成绩。
三、 考 核
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必要环节,凡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一)考核由学院组织教师命题。所命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其知识覆盖面、难度、题型、题量适中(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每门课程的考试应同时印制A、B两套试题,题量和难度应大体相当,每套试题须经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后方能使用。
(三)命题试卷形式以纸质为主,逐步过渡到网络教学平台以计算机考试和网络考试的形式。
(四)试题在使用前均为机密件,命题、制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考前泄露试题将作为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学期末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应严格按下达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六)考试时设立标准考场,每个试场设监考人员2名,试场座位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试中使用统一的答卷纸和草稿纸。
(七)网络教育学院派遣巡视人员,督促办学学院(系)及学习中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网络教育学院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进行监考,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载,如有违纪现象,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成 绩 评 定
学生成绩的评定以考试为主,考查为辅。
(一)课程考试试卷由任课老师负责评阅,阅卷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公正、公平、客观、宽严适度。
(二)任课教师在收到试卷一周内,将已评试卷和《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签写教师姓名交所在院系。办学学院(系)于放假后一周内将成绩汇总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学位办公室。
(三)考试(查)成绩一经评卷教师登录,除教研室主任、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和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有权对教师的评卷进行抽查或复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严禁任何人更改或伪造成绩,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课程考试的记分采用百分制,课程考查和教学实习、实验课、毕业论文以及学生网上自主学习情况考查等采用五级记分制记录成绩。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对比换算关系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课程期末考核成绩的评定,按照学生上网学习情况占本门课程考试成绩的20%、每门课程按平时作业成绩和集中课堂学习考勤占20%(前面两项由学习中心负责汇总于考试前报相关办学学院(系))、期末考试占60%的计算方法,综合计算每学期每门课成绩。
五、 毕 业 论 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体现学生综合掌握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对全程教学工作的一种综合检验。
(一)网络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审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从中选定或由学院指定,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生产、工作的实际问题;
2.难度适中,预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使学生能够全面运用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在完成过程中能获得基本的科研训练,有助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以及个人创新、创造和创业能力的增强。
(三)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应由教学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般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数为5-10名。
(四)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课题任务书、提出论文应达到目的与要求、介绍有关的参考文献、指导学生制定论文大纲或设计计划、检查督促学生完成的进度和质量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指导毕业论文修改、审阅及定稿、组织答辩或交流、评定论文成绩等。
(五)在具体指导方法上,应以启发引导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造和创新精神。
(六)网络教育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由办学学院(系)组成论文答辩组审核毕业论文,根据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及成绩。
六、 附 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