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规章制度

武汉大学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班主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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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地位和作用

班主任岗位居于学校工作的重要一环,在学生和学校(含学院、教学站点)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学校管理的基层环节。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学生学籍与教学等日常管理事务;

2.指导学生成立班级委员会,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

3.协调处理教学管理中的突发事件;

4.根据聘用单位的要求承担与教学管理业务相近的岗位工作。

三、班主任聘任条件

1.大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60岁以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3.热心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从事教学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四、班主任管理与考核

1.班主任由各院系、函授站、学习中心负责选聘与管理,业务上接受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

2.班主任聘用必须履行合法手续,明确职责和聘期(一般为2.5年),应聘人员需填写《武汉大学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班主任聘用审批备案表》,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报主办院系备查;

3.班主任一般按1:150左右师生比配备,其薪酬、福利由聘用单位从办学收益中列支;

4.各单位对班主任工作要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者应及时批评并令其改正,对严重失职者应予以解聘。

五、本办法由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武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班主任管理办法》(武大继教院字[2001]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