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5月27日上午,“民法典与美好生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武汉大学万林博物馆小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武汉大学法制办、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武汉大学法制办主任龚韵,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党委副书记邬明建、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善斌及来自法学院的普法活动志愿者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龚韵主持启动仪式,她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精神的基础性法律。学校刚刚制定发布了八五普法规划,民法典宣传教育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浓墨重彩推进今年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提高学校普法成效,共同运用法治力量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孙德元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意义做了精辟、全面、深刻的阐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保障人民的权益、体现人文关怀。他强调,广大法学师生既要当好宣传普及民法典的“主力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更加深入人心;也要当好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排头兵”,紧密结合法学学科特点,大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新时代合格法治人才。
志愿者代表、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王年在发言中表示,民法典普法活动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现实回应,也是作为法律人、民法人使命与担当的生动实践。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既能使民法典成为全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也会促使广大学生将民法典普法活动作为必须遵守和践行的自觉行动。如此,才不愧于伟大时代,不愧于伟大法典。
启动仪式结束后,普法宣传活动正式开始。根据事前周密的计划和安排,普法志愿者们组成,不同的团队开始普法宣传。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普法活动吸引了众多前来咨询问答和参与的师生,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文字:王年、魏敏
图片:蔡忻言
编辑:魏敏、杨倩瑶
校对:樊 杰
审核:邬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