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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举办2018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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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掌握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义务,接受法律监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12月4日,武汉大学在学校梅园小操场开展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2018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校长、党委副书记、依法治校小组组长窦贤康同志带领在场师生进行忠于宪法集体宣誓。

校党委书记、依法治校小组组长韩进同志做主旨发言。 他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进一步强化了党领导地位的宪法权威。武汉大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加强依法决策、合同事务审查、规章制度健全、法治机构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加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希望广大领导干部通过这次创新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尊法、学法、用法、护法,继续切实增强学习宪法和法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发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尊崇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

在活动现场,来自武汉大学的大、中、小学生们,以歌唱、情景剧、诵读等师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阐释对宪法的理解,表达对宪法的热爱和尊崇。全体校领导,也是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向小学生赠送普法图书绘本。当天现场,学校组织了法学院的学生进行有奖知识竞答,组织了离退休教职工以书写法律谚语、对联、格言警句进行作品展示的方式进行普法,还邀请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家律师事务所到现场作法治宣传,并安排了法庭体验、法律咨询、法律专题案例展墙和“我是宪法小卫士”现场签名等多个法治学习和互动环节。

活动由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依法治校小组副组长周叶中同志主持,全体校领导、学校中层干部和大中小学生近2000人参加了12·4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摄影: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