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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大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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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根据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武汉大学积极响应各高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的号召,积极动员在校学生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学宪法·讲宪法”的主题演讲比赛。

二、活动目的

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反映自身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抒发自己的真实情感。通过演讲比赛的形式来提高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的积极性。要求当代大学生在认真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阐述抒发对宪法的理解,从而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三、参赛对象

武汉大学全体在读学生。

四、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上旬。

五、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限时演讲,时间限为5-10分钟。

2.学生自行录制演讲视频,于11月20日之前上交至评委组。

3.演讲内容必须与既定主题相符,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4.一律使用普通话,仪态自然大方,着装规范。

六、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35分)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15分)

2.所演讲的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10分)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5分)

4.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分)

(二)语言表达(35分)

1.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10分)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分)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5分)

(三)形象风度(15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四)综合印象(5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

(五)演讲效果(10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七、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

一等奖获得者将在12月4日“全国宪法宣传日”作全校现场演讲并推选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比赛。

八、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比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指导,自强Studio网络文化工作室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联系人:杨 悦 电话:15549448911

邮箱:zq@ziqiang.studio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