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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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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竞争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014年博士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湖北省工商学会秘书处承办,可口可乐(湖北)饮料有限公司协办。来自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实务界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在校博士生、硕士生等一百余人参与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中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本次论坛也是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011年举行首次论坛以来的第四次论坛。

13日上午八点半,研讨会正式开幕。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肖永平教授、湖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文利红、可口可乐(湖北)饮料有限公司声誉管理总监蔡灵、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进行了大会致辞。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郑州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学校的多位知名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共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问题”、“商标法的理论与实务”、“反垄断执法问题”、“知识产权与反垄断问题”等五个单元,在一天半的时间内集中、深入地探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以及竞争执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与建议,是一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务实严谨的学术盛宴。

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徐士英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先林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肖江平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分别就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他们所主持的“总则”部分、“市场混淆”部分、“商业贿赂”及“不正当有奖销售”部分、“商业误导”和“商业诋毁”部分的修法情况作了报告,重点就修法中对“主体”的界定、“一般条款”的适用与地位、“市场混淆”的范围及“商业贿赂”、“商业诋毁”、“商业误导”的构成要件等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围绕“商标法的理论与实务” 、“反垄断执法问题”和“知识产权与反垄断问题”等主题,包括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朱亚萍和我院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内的二十余位代表做了主题发言,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友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何震、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范长军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聂建强、孙晋、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叶高芬、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明瑜、华中农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旭霞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同时,与会代表也进行了热烈而颇有学术深度的互动。

在12月14日的闭幕式上,宁立志教授对此次研讨会五个单元所涉及的内容和成果进行了总结与归纳,主要包括:

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此次会议对大半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问题进行深度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即该法属于“公法”还是“私法”;2、行为主体,即所谓“经营者”的界定、与民商事法律主体的关系问题;3、执法机制,即统一执法还是分别执法;4、规制范围,是概括式规定还是列举式规定;5、责任形式,即单一责任还是多元责任。二、关于商标法的探讨。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商标的本质属于权利还是工具或者是社会区分机制;2、商标的功能除来源指引外,还应有品质保证功能以及商誉承载功能;3、商标的权利边界是要坚守传统还是要适度变革,现实社会出现了生态化和网络化的需求,商标法应适应新时期、新情况、新问题的发展,重新划定商标的权利界限。三、反垄断执法的问题。宁教授结合会议讨论的内容指出,反垄断执法要注意以下趋势:1、相关市场由单边市场到双边市场的趋势。2、反垄断法的侧重点,由下游产品市场到上游要素市场的趋势。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对上游资源垄断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包括行政垄断、国企垄断等,让市场起决定作用。3、有形财产市场到无形财产市场的趋势。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财产市场比有形财产市场更加隐蔽,更加容易限制竞争,因此反垄断法的适用应该扩大到无形财产市场,对无形财产市场进行法律规范。

本次竞争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务实求真、贴近实际又有理论高度的高端学术论坛,研讨会吸纳了理论界、实务界等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关注,议题涉及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学术理论研讨、立法修订、司法和执法实践等,深刻而广泛,得到校内外专家学者、实务界包括企业界、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不仅为在校师生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让同学们了解了立法和执法最前沿的信息,更是加强了专家学者和实务界的联系,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实际并指导实际,对未来竞争法的发展完善和知识产权法的学科建设以及相关学术研究的深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研讨会为我国竞争法相关法律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供了理论的指导和支撑,响应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原题:竞争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014年博士论坛在我院成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