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生
安
全
教
育
材
料
武汉大学保卫部
二0一四年九月
新生安全教育材料
同学们:
首先,我要祝贺同学们经过艰苦的努力,考入百年名校武汉大学,同时,今年又恰遇武大120年校庆,可喜可贺。
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障。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洛斯提出了著名的需要层次论,认为人类需要从低到高依次为:生存、安全、情感、发展。由此可见,人除了生存需要外,其他高层次的需要都是建立在安全需要得以保障的基础之上的。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安全生产形势都比较严峻。高等学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必然波及到高等学校。客观地比较,高校内部的治安状况,要比社会上好很多,发案率比社会面低很多。例如,校园周边一个月的警情,往往比校内一年的发案还高。但是,学校也绝不是世外桃源。
同学们初入大学,会面临一个新的环境和一些新的问题。第一,大学的物理环境不同于中小学,大学校园是一个开放的场所,不仅面积大,而且环境复杂;第二,生活空间扩大,交流范围拓宽,社会活动增加;第三,人员结构比较复杂;第四,从入校起同学们要独立面对许多问题。过去,可以由家长或老师解决的,现在则必须要自己独立面对。在大学里各类危及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事故时有发生。因而,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学习、了解一些安全的基本知识,掌握一些基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很有必要。
学习的内容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国家安全等五个方面的知识。
一、 人身安全
在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人身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的内容很多,我们重点学习保护生命权﹑身体权等内容。
关于人身安全问题,对于同学们来说,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人身安全是人类生存第一需要。我校每年都有学生遭受到伤害。有的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有的是因为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而引发斗殴,有的是无故遭人殴打,还有的是因为与社会上的人员发生矛盾而遭殴打,受到轻重不同的伤害。2006年12月7日,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刘某在一次学术活动中被一高中时的校友刺成轻伤。2009年12月,我校生命科学学院两名研究生意外溺水死亡,今年6月底7月初,我校又有2名学生在外地意外溺水死亡。
一般情况下,应注意以下事项:
1、走路和等车时尽量与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提高警惕;避免在一些人迹稀少的地方行走,独走偏僻之地一定要注意避开结伙接近的可疑人员;不要因为身边的一些异常现象(比如有人丢钱、等)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走路时和朋友一起聊天也不要过于投入。
2、尽量避免夜晚出门活动,夜间活动要尽早回寝室。
3、不要打摩的、黑的;不和别人硬挤着上车。
4、去不熟悉的地方尽量自己找或问警察,切忌让陌生人带路。
5、不要去爬野山;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池塘湖泊游泳。
6、会见网友要小心,不要跟对方去可能有危险的地方,不要食用对方提供的食物、饮料。
7、尽量避免现金操作,学会使用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从银行取现后应先观察有无可疑人员后再走。
8、不要为了浪漫而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比如人迹罕至的荒野,在这些地方很容易被打劫,而女生也有遭受到身心伤害的危险。
9、有陌生人敲门,无论任何理由,都要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开门。夜晚睡觉不要忘记反锁房门。
10、路边的围观尽量不要参与,那些人里面可能大部分都是托儿,是引诱,是陷阱。
11、尽量携带通讯工具,可以及时的与外界保持联系,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12、不要在自己身上装饰大量贵重的金银首饰,或穿着过分暴露在偏僻的地方,这样很容易引火烧身。
13、远离“三吧”(酒吧、迪吧、网吧),远离毒品。
另外,学校每年都会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原因比较复杂,有意外事故、有心理问题、也有感情问题。
同学们应遵守校纪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女生要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女生在社交活动中,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伤害。
二、财产安全
在高等学校,能够给同学们造成财产损失的主要是侵财型犯罪:一是盗窃,二是诈骗。
(一)盗窃是最为常见侵财手段的。据了解,目前,社会上盗窃案件占刑事案件的50%——60%。2012年,我校侵财类案件占发案总量的约95%。犯罪嫌疑人在学生宿舍作案,其侵犯的主要目标为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其侵害财产的主要方式有:
(1)翻窗入室,即利用宿舍无人之机,从门上气窗或窗户翻入室内,作案后开门溜走或从原路返回逃走。2010年1月7日,我校工学部学生12舍一宿舍间由于室内同学睡觉时未关窗户,小偷翻窗入室盗走笔记本电脑一台。
(2)撬门扭锁或强力撞门,即利用螺丝刀等物撬开或用身体强力撞门或撬开门锁入室进行盗窃。2010年12月6日19时至21时,工学部二舍405房间被盗,当日宿舍4名同学全部参加考试,回宿舍时发现房门虚掩,被盗3部笔记本电脑,门锁被撬。
(3)、“钓鱼”,即案犯用竹竿、树枝钩走一楼室内靠近窗户的衣物,盗走钱物。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夏秋季节。因气温高,同学们宿舍的玻璃窗晚上开启,而被案犯利用。此类案件近年发案较少见,但仍有发生。如,2009年5月11日凌晨零时至早7时之间,文理学部湖滨六舍317房间被案犯以“钓鱼”的作案手段,盗走笔记本一台。此案例虽然不多,但同学们仍然不可掉以轻心。2010年4月30日晚上12点,湖滨1舍1单元105室的同学睡觉时被物品掉落的声音惊醒,起床查看时发现窗户打开,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
(4)扒窃作案
扒窃案件,一般多发生在衣着比较厚的季节或人群拥挤的场所,如秋冬季,在用餐高峰的食堂等。另一个高发地点是公交站上车拥挤的时候。有徒手作案,也有利用镊子、小刀等作案工具作案。盗窃的目标多为现金、手机、钱夹等。今年3月,学校保卫部通过布控蹲守,打掉了一个以韦某某为首的,在我校及周边多次作案的扒窃团伙,抓获5人。
以上四种方式多为外来人员作案。提醒同学们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窗、锁好门,特别要注意反锁门,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下面三类案件,则多为内部人员作案,所谓内盗案件,即同学或熟人作案。俗话说“家贼难防”,是因为其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作案时间更短。但只要多加注意,也是可以防范的。主要是看大家有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5)“顺手牵羊”拎包作案即乘主人不在或不备,顺手偷走放在身边或公用场所的书包钱物。此案多发生在学生宿舍、教室、运动场、食堂等公共场所,且发案较多,占发案总数的15%左右。希望同学们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不要大意,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2009年7月3日晚上21时至22时,生命科学学院学生高某的背包在梅园小操场旁边的树林里被案犯拎走,损失笔记本两台。
(6)乘虚而入,溜门行窃:盛夏时节,一些同学为图凉快,夜间不关门或宿舍无人时不关门,唱“空城计”,有的同学晚上入厕回房间时忘记关门,被小偷利用时间差,快速入室偷走财物。此案多发生在学生宿舍,是学生宿舍盗窃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今年1至8月我校学生宿舍共发生18起溜门盗窃案件,被盗物品主要是笔记本电脑。如:2011年3月1日8时至9时,工学部二舍507房间被盗笔记本电脑3部、钱包1个(内有数十元钱、银行卡、身份证等)。此类案件是校园学生宿舍多发案件,要特别引起大家的注意。
(7)偷配钥匙、预谋作案。近几年,我们发现多起房门完好,无撬痕,窗口无攀爬痕迹的被盗案件。这说明犯罪嫌疑人一是使用身份证等物将门锁插开,二是熟人偷配钥匙,趁房间无人时作案。在此提醒同学们外出时最好将门锁反锁,同时房门钥匙不要给他人使用或保管。
此外,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极少数学生爱贪小便宜,有的甚至有小偷小摸行为。如衣物、日常用品或饭卡被盗用,现金被人偷走一部分,有密码的存折被人盗取一部分现金,放在教室的书包被人盗走等。这些也都符合内盗作案特点。
(二)诈骗是给同学们、尤其是新生造成钱财损失的一种最常见的手段。每年开学,都有新生上当受骗,少则几十元,多则几十万元。去年十月,我校一名新生在网购时,就被骗30余万元。同学们从小学、中学一直都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环境中学习,接触社会少,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富于同情心和爱心,不了解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缺乏安全防范的意识,因而不加选择或不懂选择地轻信他人,轻率交友,客观上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以致造成钱物损失。2010年11月,我校一新生向某在校内碰到一自称“清华大学09级研究生”的男性青年向其问路,在交谈中,该男子向其诉说钱包被盗,在武大外院的同学又找不到,无钱吃饭、住宿。博取了向某的信任。向某于是从银行取出800元现金交给该男子。该男子当时万分感谢,信誓旦旦地表示返校后一定汇款还钱,但最终杳无音讯。2011年9月,我校另一女生李某在ATM机取款时,轻信他人,被犯罪分子套取了银行卡、密码和家里的电话。该男子冒充学院工作人员给李某家里打电话,称学院组织学生集中购买笔记本电脑,需要10000元,于是李某家长给其银行卡汇款10000元,最后案犯将卡上的13000元全部取走。以前,学校保卫部门还破获过“假黄金”系列诈骗案。
常见的骗术约有150余种,一般以骗财为主。不论哪种骗术,也不论假以什么形式、借口,当陌生人对你提出钱财等相关要求时,很可能是遇到了骗子。乐于助人是一种美德,仔细甄别之后再出手相助不迟;急功近利、贪图钱财不可取,从天而降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当前,电信或电话诈骗比较突出,我们例举了11种常见诈骗手段,请同学们注意防范。
【骗术1】“电话欠费”诈骗
骗子通常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拨打事主的电话,谎称“您电话欠费”,以此方式将事主银行卡和存折上的钱转到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帐号”内实施诈骗。
提示:以电信局名义电话告知你电话欠费或以银联客服中心名义告知你信用卡透支等情况时,可要求对方先说出你的姓名、住址、信用卡帐号等资料核实。如收到的是短信,请不要拨打短信中告知的号码,欲核实可通过114查询相关部门总机后拨打电话核实。
【骗术2】“电话告知涉嫌违法犯罪”诈骗
骗子通常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税务等机关工作人员,拨打事主的电话,谎称 “您涉嫌重大犯罪”等,以此方式将事主银行卡和存折上的钱转到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帐号”内实施诈骗。
提示:执法机关工作人员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出示有效证件和法律文书,询问并做笔录。
【骗术3】“猜猜我是谁”诈骗
嫌疑人先给事主打电话,不讲自己的身份,诱导事主误认为对方是自己外地或以前的同学、同乡、朋友,以“你猜我是谁”等语言让事主猜测并报姓名,如事主说:“噢,你是某某吧”,犯罪嫌疑人就会立即答应“对,我就是某某”。随后,事主又会接到该骗子电话,称其因车祸需治疗、家人住院等理由,要求事主向指定帐户汇钱。
提示:在接到此类电话时,应在交谈中反复确定对方身份,及时拨打犯罪嫌疑人所冒充的亲(好)友电话进行确认。
【骗术4】“网上买便宜”诈骗
犯罪嫌疑人往往建立虚假网站或使用插件在各大网站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诱骗事主汇款从而骗取钱财,或以次充好、以假货进行诈骗,或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骗得钱财。
提示:正规的网购网站大部分都可借助支付宝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切不可为贪小便宜在未验货的情况下事先直接付款。
【骗术5】“银行卡升级”诈骗
犯罪嫌疑人发短信称,你的银行卡某项功能已过期需要升级,并提供了一个与该银行网站非常相似的网址,页面与银行网站一模一样。在你输入自己帐号和密码时,犯罪分子用事先植入的“木马”程序迅速盗取帐号和密码,并快速打开真实的银行网站,输入盗得的帐号和密码,将你帐上的钱全部转走。
提示:收到此类信息后,不要急于操作,要主动与银行联系核实,并仔细核对银行网址,千万不要被犯罪分子提供的客服电话和相似的银行网址迷惑。
【骗术6】“子女突然遭意外”诈骗
犯罪嫌疑人在预先了解事主及其子女资料的情况下,利用事主子女上课(或上班)手机关机的期间,冒充医务人员或学校辅导员等身份,打电话给事主家人或朋友,谎称其子女“出车祸”或“上体育课摔伤”住院,急需汇医疗费,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还有谎称事主孩子被其绑架,并模拟孩子的哭声、叫喊声,从而骗取事主钱财。
提示:家长在接到类似电话时,切莫慌张,应及时与子女取得联系,在暂时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子女单位的同事或朋友了解情况,或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骗术7】“招聘介绍费、培训费”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招聘业务员为名,发布一些虚假的招聘信息,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公司”、“××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等,并承诺优厚的待遇,事主一旦与其联系,便以收取“介绍费”、“培训费”、“服装费”为由实施诈骗。
提示:正规单位招聘是不收取此类费用的,求职者在遇到类似虚假招聘信息时,要辨认真假。
【骗术8】“QQ视频聊天”诈骗
犯罪嫌疑人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用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提示: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应及时通过电话和对方核实,现在不法分子花样百出,运用高科技进行诈骗犯罪,要时刻提高警惕。
【骗术9】“遇到困难求助”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银行卡受限、手机没电、无现金周转等借口向事主求助,甚至主动提出将某物抵押给事主,然后伺机将事主银行卡里的资金转账,或以手机模型将事主手机调换。
提示: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可帮其拨打110等求助电话来解决。
【骗术10】“推销”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低价向事主推销某类商品,或称该商品经事主转卖后有利可图,诱惑事主购买,从而诈骗钱款。
提示:不要贪图便宜和试图谋利,遇嫌疑人纠缠,可拨打校园110求助。
【骗术11】“恭喜你中奖了”诈骗
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投机致富的侥幸心理,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刮刮卡、信件等媒介,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提示: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碰到此类信息,要慎之又慎,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上面,我向同学们谈了造成同学们财产损失的侵财型犯罪,我想,同学们通过对上述形形色色案件的分析和思考,能够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为帮助同学们管好自己的钱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保管及防范的方法:
(1)数额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并要留密码(密码不要用自己的生日或家里的电话号码)。同学们对存折的密码要保密,不能告诉他人,也不要请他人代自己取款。同时,存折与身份证要分开存放。—旦存折丢失、被盗,要及时报案,及时到银行挂失。
(2)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里。住一楼的同学,夜间要防止财物被人“钓鱼”钩走。有条件的最好租用保险箱。平时不用时可将贵重物品存放在保险箱内。
(3)同学们要养成随手锁门的习惯,不要唱“空城计”。门锁最好换成保险锁,外出时要反锁,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要擅自借给他人,以防被他人偷配利用。
(4)不要留宿他人。年轻人热情好客,但不要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
(5)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外来人员在宿舍里盗窃,有的是兜售物品的商贩,见宿舍管理松懈,进出自由,房门大开,往往顺手牵羊偷走现金和其它财物;有的是盗贼进宿舍“踩点”,摸清了情况,看准机会,就撬门扭锁或翻窗入室大肆盗窃;有的是盗窃学生宿舍的惯犯,打扮成学生模样在宿舍里到处乱窜,一遇机会,就大捞一把。不管是哪种类型的盗窃分子,都有在宿舍里四处走动,窥视张望等共同特点,见到这类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只要同学们多问问,对方往往会露出狐狸尾巴。即使不能当场抓住,也会使盗窃分子感到无机可乘,不敢轻易动手,客观上起到了预防作用。
(6)对于不认识的人用种种理由借钱的,不要轻信他人,应仔细询问,必要时请保卫部门或其他同学来帮助;同时,不要有贪财心理以免给罪犯可乘之机。
保护好同学们的财物不发生被盗、被骗,需要学校加强安全管理,也是同学们自己的事,要靠全学院、全班、全宿舍同学的共同关心。每一个同学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消防安全
火灾,不仅会造成财物损失,更重要的是会造成人身伤亡。做好消防工作,历来是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近年来,社会上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连续不断的发生,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武汉市2010年共发生火灾2921起,死亡10人,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1193余万元,日均发生火灾8起,其中电气引发的火灾共1013起,占了总数的34.7%。2011年1月17日,武汉硚口重大火灾14人死亡;7月12日,武汉经济开发区重大火灾15人死亡。
在大学校园里,火灾是威胁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我校虽然已连续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但每年均要发生不同等级的火情、火险,教训十分深刻。如:2003年2月19日,我校信息学部学生宿舍4栋,因电线短路而引发火灾,致该楼顶层全部被烧毁,造成该层学生的财物全部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折旧)近10万元。由于疏散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06年1月19日晚,我校樱园一学生宿舍因学生孙某长时间给电暖靴加热,导致过热短路引燃棉被。由于该同学处理不当,又没有及时报警,致使该寝室被烧毁,损失3万余元。造成该起火灾的原因系学生孙某违反学校规定,违规使用电器且方法不当。经消防部门认定,此事故的责任全部由学生孙某承担。为此学校作出了由孙某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给予行政警告的处分。今年初,学校在20天内,连续发生2起火灾,都是因为违规使用电器引起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处分。据统计,我校学生宿舍发生的火情、火险,90%是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而引发的。
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既是安全工作的客体,又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主体。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对于维护国家、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一)预防学生公寓内火灾,同学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私拉乱接电源线。所谓私拉乱接电源线,就是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不经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随意拉接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极易导致主电线路负载过重,从而诱发火灾事故。
2、不长时间使用电器,不使用劣质电器,同时,应规范使用电器。如:2008年3月18日,我校一名学生给应急灯充电,时间过长,又无人在现场,而引发了火灾。
3、不乱扔烟头。把烟头随意乱丢,碰到可燃物质,就可能酿成火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我国发生的三场大火灾都与烟头有关。一是1986年大兴安岭森林大火,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二是2000年12月24日晚,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火灾,也是由于乱扔烟头,引燃沙发,烧死300多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三是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因乱扔烟头而发生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在我校,2001年元月25日(除夕之夜),计算机学院97级学生李某因通宵看春节联欢晚会,早上入睡时,卧床吸烟,睡着后,烟头掉在下铺,引燃床上的被褥,引发火灾,险些将自己葬身于火海之中,幸被学校保卫部巡逻队员及时发现并扑灭。2004年11月11日,我校学生李某抽烟时,因到其它宿舍接电话,把燃着的香烟放在书桌上而引燃纸张,幸亏发现与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俗话说,“粒火能烧万重山”。同学们对一个小小烟头,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4、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1999年4月30日晚,某高校女生宿舍统—熄灯后,一女生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深夜零点左右,该女生外出如厕时,结果蜡烛引燃床上物品,造成火灾。
5、不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等可燃物。1993年3月,我校一名学生利用酒精炉生火做饭而发生爆炸,致使一男生面部容貌被毁。
6、不要使用热得快烧水。热得快功率大,安全性差,使用不当,极易导致火灾。2007年3月8日,我校商专校区06级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人外出办事时间过长,水烧干后短路,引燃热水瓶周边物质。3月7日,工学部新二栋一临时工同样用热得快烧水引起火灾。二起火灾幸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更大损失。据统计,我校学生宿舍火灾,有50%是因使用热得快不当而引起火灾的。因此学校保卫部每年都要多次组织收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希望同学们理解和支持。
7、学校部分学生公寓安装了空调和BUT热水系统,这些设施给同学们生活上带来了方便,希望大家规范和安全地使用这些电器。
8、爱护教学楼、学生公寓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学校配置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请同学们要爱护,不要损毁。损毁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一是违反《消防法》,要追究法律责任:二是一旦失火,会造成不可预想的后果。
9、不要人为堵塞学生公寓及教学楼、实验楼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二)、火场逃生十二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记住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第二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请记住:自断后路,必死无疑。
第三诀: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请记住: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
第四诀: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请记住: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第五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逃生时间浪费在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 请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第六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请记住:多件防护工具在手,总比赤手空拳好。
第七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日。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面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井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何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 请记住:逃生的时候,乘电梯极危险。
第八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请记住:胆大心细,救命绳就在身边。
第九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一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问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 ,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请记住:坚盾何惧利矛?
第十诀: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请记住:充分暴露自己,才能争取有效拯救自己。
第十一诀: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请记住: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免除。
第十二诀: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跳楼逃生,也是一个逃生办法,但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请记住: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办法。
特别提示:学校在每一栋学生公寓的值班室都配置了火灾逃生装备,同学们应学会使用。
四、交通安全
近年来,汽车已进入千家万户。同时,在城市中,在大学里,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经常谈论的话题,并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威胁人身安全。在2002年至2012年这10年里,我国已经有90余万人死于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天死亡人数超过250人。因此,希望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要时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中,无论是步行还是使用交通工具,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步行外出时,一般情况下要走人行道,并靠右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且要谨记一看二通过的原则,千万不要与汽车抢道,以防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3、在校园内,同学们多人结伴同行时,请不要走在道路中央,更不要并排行走,以免影响交通或发生事故。
4、骑自行车时,一般要靠右骑行,并注意慢骑慢行,上下坡时千万不要冲坡,以免发生意外。
5、骑摩托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不得上路。在校园内骑行时,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禁止在校园内超速行驶、鸣笛等;更不得在校园内飚车或学习驾驶;排气量在1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不得在校园内行驶。
6、驾车或乘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今年6月,我校两名学生骑自行车冲坡,遇到情况后,刹车不及,导致受伤。2006年6月,测绘学院一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因驾驶技术不过硬,车速过快,遇紧急情况时处置不当,将电子信息学院一学生撞成重伤。2006年8月,资源与环境学院一学生在家中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后逃逸,该生已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2004年11月,印刷包装系一职工驾驶摩托车违规操作,造成车翻人亡的严重事故。2008年4月17日,我校两名也门籍留学生因违驾驶摩托车而引发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同学们,交通安全是人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引起同学们足够的重视,养成良好、文明的交通意识和习惯。
五、国家安全
(一)保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外间谍机构、反华势力(如“台独”、藏独、疆独、逃往境外的民运分子,现在的法轮功等)一时一刻都没有停止对我国进行间谍行动和分裂活动。特别是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后,某些反华势力,更是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我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合作的日益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泄密日益突出。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各种渠道,千方百计地窃取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领域的情报,失密、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党和国家的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我校作为全国“211工程”重点大学,有数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担负着诸多国家重点科研和军事合作项目的科研任务,同学们在校学习、生活中,有可能遇到或听到或参与其中有关科研项目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同学要始终树立保密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案例:我省某著名高校一名专科学生,从小酷爱军事兵器知识,他父亲是湖北某军工企业负责重点军事科研项目的工程研究人员,因其父亲忽视保密工作。在家随意谈论了该项目的研究和发展情况。该同学为炫耀自己,在互联网上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科研和发展进程,造成了该项目的泄密,父子二人均受到了查处。
(二)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反动“心战”的宣传,维护社会的稳定
反动“心战”活动,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思想渗透的一种重要手段,他具有持续时间长、传递渠道多的特点,有较大的欺骗性和煽动性,因而对我国的安定团结具有很大的危害。
互联网的出现给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对外交流等带来许多方便的同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利用各种渠道,特别是互联网这一现代化通信传媒工具,大肆对我国进行反动“心战”活动,他们通常利用我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大量的反动“心战”宣传。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同学要辩别是非,自觉抵制反动“心战”宣传的侵蚀,做到不看、不听、不信、不传。
武汉大学保卫部
二0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