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统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
2.制定、审核、规范和清理学校行政工作类规章制度;
3.审查合同及处理合同相关法律事务;
4.协调“校长法律顾问团”服务学校领导决策;
5.处理学校涉诉案件及各类法律纠纷;
6.为学校各单位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咨询;
7.组织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8.管理校名校标使用,相关商标注册事宜,维护学校校名、校誉;
9.承办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10.其他涉及法律的学校管理工作事务。
联系方式:
龚 韵 027-68754556
廖 婧 027-6875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