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机构

武汉大学校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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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咨询论证,必要时参与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参与学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的洽谈活动;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学校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校长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校长法律顾问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

本届校长法律顾问有冯果、肖永平、莫洪宪、陈晓枫、孟勤国、秦前红和卞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