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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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研究生院 文号 : 武大研字[2014]11号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修订版)

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必须有一流的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是研究型大学教育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宏伟目标的实现,切实将提高质量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和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既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战略需要,也是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主动服务需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客观需要。我校素有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优良传统,明确将“质量是生命线”、“创新是主旋律”作为指导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在稳定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使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是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步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重大战略举措。质量工程的实施,对于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形成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文化氛围和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的指导思想与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牢固树立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研究生教育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的理念,确立研究生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为培养更多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及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目标

通过质量工程的实施,大幅度提高研究生优质生源比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选拔机制;构建分类指导、方式多样、充满活力并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相契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建设一批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精品课程,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教材、课件,拓展研究生培养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大力推进跨学科研究生培养,以项目化和规模化方式推动研究生联合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提升;建设一批高水准学科专业和学位点,优化学科结构,培养、吸引、选拔和聚集一批在国内卓有声望、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导师队伍,培育和组建一批水平高、后劲足、具有很强创造力的导师梯队,以大视野、大气魄、大项目引领和带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产生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建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和产出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质量保证与评估,形成富有特色的、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的、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稳定而有效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提升机制;不断增强研究生教育综合实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成为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性作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地。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优质生源拓展与招生选拔优化工程

1.优质生源拓展项目

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招生宣传方式,优化考生来源结构,争取更多优质生源,努力提高我校优质生源报考和录取比例。通过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到全国高等院校分布集中的地区开展招生咨询宣传活动,到“985”、“211”高校开展专场招生说明介绍会,扩大我校在重点院校考生中的影响力。鼓励、组织培养单位到相关高校进行招生宣传,利用“优质生源互推平台”逐步与更多的重点院校和优势学科建立长期稳定的优质生源交流、合作、互推机制。积极支持各培养单位举办“武汉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相关高校及相关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参与,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选拔优质生源。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来自“985”高校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考生给予奖励。通过接受调剂复试、推免生优先享受基本奖学金、优先推荐国际联合培养和硕博连读与直博生、优先推荐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政策措施,吸纳国内高水平大学考生。以提高绩效为导向,完善招生指标分配模型及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建立生源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对优质生源增幅显著的培养单位,学校在招生指标、招生工作业绩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快招生信息网络和咨询平台的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力度,以多种方式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和服务。

2.招生选拔优化项目

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着力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不断探索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工作,探索硕士研究生优秀人才单独考试选拔方式,进一步推进通过“入学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改革,进一步推进“先面试后统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命题工作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评卷工作的规范公正,强化考试安全工作,加强命题质量分析,逐步建立试题库,推进分类考察,提高考试命题质量。优化初试,强化复试,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复试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初、复试成绩比例,积极探索符合学科发展、体现学科特色的个性化复试办法。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工程

1.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拓展项目

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业务学习的紧密融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纳入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重视对研究生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的教育,培育研究生正直诚信、追求真理、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团结合作的品质。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新方案。加强研究生党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2.深化研究生培养方式改革项目

加大应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制,彰显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强化分类培养特色;建立健全定位清晰、层次分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直博生制度和“1+4”、“2+3”、“3+3”的硕博连读培养体系,在基础学科积极探索本硕博长周期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

3.国际合作培养拓展项目

积极拓展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渠道,努力推进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开展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探索建立研究生海外实习与志愿服务机制;切实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生出国留学规模,大力推进国家公派研究生留学项目,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加大优秀博士生海外研修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每年选派300-500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境)外一流的大学、一流的学科,师从一流的导师;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领衔建设一批国际化品牌专业课程,逐步建立与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开发研究生课程的知识共享机制,打造5-10个全英文硕士项目;加强留学研究生的培养,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中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经历的比例。

4.跨学科培养推进项目

主动适应国家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每年遴选10-50名具有多学科知识背景和突出科研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进入试验区,开展跨学科团队式联合培养;鼓励培养单位之间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联合设计交叉学科培养项目,进行跨专业、跨院系培养建立跨学科课程选修平台,举办各种形式的“珞珈跨学科学术论坛”和“跨学科博士生沙龙”,为研究生跨学科培养锻造平台;建立复合导师制,充分发挥导师团队协同培养的优势,形成跨学科学术指导机制。

5.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完善研究生科研资助体系,发掘研究生创新潜能,鼓励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在导师和团队指导下开展研究。组建一批研究生创新团队,让研究生在参与重大科研项目过程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建立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机制,完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支持研究生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实行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延期资助计划,加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稳步提升研究生对学校科研成果的贡献力;积极营造鼓励创新、追求卓越的学术生态环境,坚持导师论坛常规化,支持优势学科举办全国博士生论坛与研究生暑期学校,搭建国内外优秀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加强校院两级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办好“弘毅讲堂”、“研究生学术科技节”、博士生学术沙龙等研究生学术科技品牌。

6.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鼓励高水平实践创新,积极推动与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与联合培养,支持校所、校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完善校所、校企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机制,建设一批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组织研究生到国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实践,实现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研究生培养的良性互动。加强创业教育,扶持研究生科研成果转化,形成鼓励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机制。

7.研究生职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研究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开展常态化就业咨询、进行职业倾向测评等方式,提高研究生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拓展研究生就业市场,多方联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需求与就业信息,拓宽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建立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状况跟踪反馈机制,提高研究生职业发展质量。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高质量课程建设工程

1. 公共课建设项目

针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特点,推进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不断向“精、新”方向调整,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改革,重点在公共课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进行创新,提高研究生公共课教学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感染力。

2.通开课建设项目

继续以一级学科通开课和方法论课程为建设对象,重点资助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通开通讲、以团队形式按主题讲授课程内容且授课对象达到一定规模的一级学科通开课课程,实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每年建设30门左右。

3.核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在一级学科通开课建设基础上,对于按二级学科设置的研究生课程,遴选教学内容先进、教学效果突出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基础课程和新兴交叉学科的课程作为研究生核心(精品)课程建设,每年建设20门左右。

4.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

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高的国际化教学团队,每年建设20门左右全英文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要求授课、考试、作业等全部教学环节全程使用英文,并在此基础上力争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全英文专业,全力营造跨文化交流氛围。

5.优秀研究生教材评选、资助出版项目

在立项建设研究生通开课、精品课程的基础上,重点资助出版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系列教材,并对已出版的研究生课程教材进行评选和奖励。

(四)学位授权点建设工程

1.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项目

根据我校学科特色与优势,加强学位授权点布局的顶层设计与宏观调控,进一步做好资源整合。理顺学院、系与各类相关研究机构之间的关系,稳定现有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授权点总体规模,并根据国家需求及学位点建设水平,按退一进一的原则,适时调整学科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各培养单位可以调整专业及研究方向,加强投入和建设力度,加快特色、优势学科发展,为研究生培养打造创新研究平台,提高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从而提升我校学位授权点的总体水平和学术竞争力。

2. 强化学位授权点评估项目

以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院系、学科专业、导师三级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体系,完善评价指标,对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建设状况、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部分优势学科试行国际评估。各学科积极参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性评估,在两次评估之间进行学校评估,评价结果与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结合,末位调整。

3. 培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

强化质量意识,努力提升各学科专业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组织各培养单位和相关学科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和质量评估工作,遴选创新性强和质量高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建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专项基金,对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及所在学科和培养单位进行重奖。对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者,授予优秀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设立“武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文库”,从当年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评选出10篇左右优秀论文资助出版。

(五)导师队伍建设工程

1.导师遴选优化项目

进一步完善导师遴选机制,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结合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建设适合校情的学术型、学术型与专业型、专业型三类导师队伍。同时从实际工作部门聘请500位左右高级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

2.导师梯队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青年导师的培养力度,建立优秀人才引进、重点培养与竞争淘汰激励机制。以创新为主导,通过对研究方向、学历学位、学缘结构方面的调整,加强学术梯队建设,构建有利于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脱颖而出的机制,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导师交流平台建设项目

加强导师学术交流平台建设,以学部为单位或几个学科群联合定期举行“导师沙龙”或“导师论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探索跨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新途径。

4.师德师风建设项目

进一步完善导师学术道德标准,规范导师的学术行为,明确导师的责、权、利,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学术规范专题讲座。

(六)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与质量提升工程

1.优化课程设置及教学项目

根据职业需求设置课程体系,实现课程体系与职业需求的紧密结合。根据学校学科(领域)优势,设置相应模块课程,体现培养特色。增设行业前沿讲座(1-2学分),由行业有影响的高级管理、技术专家担任主讲教师。增设与任职资格相关的选修课程。开展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将课程理论要点与教学案例结合为一体,教学团队由校内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2.加强实践能力培养项目

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以参加导师横向课题或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实践基地(单位)重大攻关课题开展专业实践。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建立200个左右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同时按专业学位类别,建设40个左右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示范基地。

根据各专业学位特点,加大校内综合实训平台建设。在研究生进入专业实践前,先进入校内综合实训平台训练,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方法和技能,缩短到实践基地开展工作的适应期,提高专业实践质量。

3.完善双导师制项目

建立和完善校外导师管理制度。制定校外导师选聘条件,明确校外导师职责与权力。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是指导研究生在校外专业实践主要负责人。发挥校外导师在实践课程教学、行业前沿讲座、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通过定期开展校外导师培训,增加校外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认识,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开展校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重点审核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行业领域是否保持着紧密联系并主持或参与行业领域相关课题的研发等。逐步形成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增强导师对研究生分类培养意识。

4.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项目

根据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意见,分类制定专业学位论文格式和评价标准,统一规范专业学位论文及答辩要求。在专业实践中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5.加强专业学位国际合作项目

开展与世界一流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双硕士学位项目合作,开展专业学位与国际行业组织的认证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研究生获取国际行业组织的资格证书工作。吸取国际一流大学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经验和国际行业组织的认证标准,不断充实和完善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6. 建立和完善专业学位培养质量评估项目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对《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抽查(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计划,企业导师对其完成实践情况鉴定评分),评价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的关联度,评价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

开展专业学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跟踪。对我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向用人单位定期开展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跟踪分析与对策研究。找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

(七)质量管理强化工程

1.管理队伍建设项目

定期组织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开展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其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有计划地选聘优秀管理人员充实到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中,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工作考核,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选派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到境外一流大学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

2. 质量评估项目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估工作,以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分别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开展以人才培养质量为重心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学术学位注重学术创新能力评价,专业学位注重职业胜任能力评价。坚持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行业社会人士在评估中的重要作用,定期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评估、培养过程评估、学位论文质量评估、就业工作评估、职业发展状况评估、学位授权点评估等各种单项性和综合性评估,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实行绩效信息校内公开。强化评估结果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将评估结果与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年终业绩奖励等直接挂钩。

3.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制、开发与维护,实现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就业、研究生工作等信息模块的统一与协调;构建研究生教育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优化功能结构,完善基础数据,着力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服务全校师生、服务管理部门、服务社会的高效率、人性化的信息平台。通过3至5年的建设, 实现研究生管理的全面数字化,使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的保障体系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质量工程的大政方针,审议有关政策文件,协调安排经费投入。工作小组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协商解决质量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质量工程建设方案,在学校专项建设之外积极筹措经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本单位质量工程建设。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是“一把手”工程,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把更多精力和财力投入到提高质量上,要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围绕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主要方面,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质量工程建设。

(四)不断完善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根据质量工程建设方案及进度,在年度预算中设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学校制定质量工程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协同财务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经费的划拨、使用和管理。

(五)学校根据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制订和发布项目指南,确定项目遴选标准和基本条件,聘任评审专家,组织评审立项。获得立项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成效。

(六)学校定期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对建设项目和经费进行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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