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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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科生院 文号 : 武大教字〔2005〕 122号

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武大教字[ 2005 ] 122号

2005年12月10日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以学生为本,融素质教育、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于一体,强化实践育人意识,掌握不同学科中实践教学特点,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注重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实践探索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改革实践教学模式:打破实践教学附属于理论教学的传统模式,创建富有主动性、创新性的实践教学独立运行的新模式,从学科知识结构和实践技能的整体性出发,分层次、多模块,全面重组和更新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

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践教学内容,增加实践内容的先进性、实用性,提高实验项目的更新率。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和应用性实验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鼓励教师积极改革实验技术与方法,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践教学中。积极开展多媒体网络教学、计算机仿真实践教学,倡导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二、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监控,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管理制度,采取跟踪实践教学过程、实验实习总结表彰、学生座谈、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措施建立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实践教学的考核成绩要从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实验实习报告等多方面综合评定,严格考核标准。

切实加强实验、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不降低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要贴近实际,严格管理,确保质量。

加强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实验实习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鼓励学院(系)自筹经费,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三、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不断拓展校际之间、校企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校外教学实习基地要体现先进性和多样性、体现行(企)业的产业结构典型性和综合性,具有行(企)业代表性,体现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并在科研、生产、生活、管理、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各学院(系)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各专业至少有一个已签约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四、大力加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科学研究能力训练,注重学生个性培养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学生科学研究立项工作,重点资助一批有创意的高水平项目,鼓励设立学院(系)大学生科研基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或相关单位的科研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创新活动,利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落实导师制,加强高水平教师对大学生科研工作的指导,承认并记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奖励成绩突出的教师。

支持学生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活动,对科研成果突出或有重大发明创造的学生在评定奖学金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时优先考虑。

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从开放实验选题、开放进入实验室时间到教师指导下的开放实验内容,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鼓励启发他们开展有特色、有探索性的研究性实验,在允许的条件下鼓励自选研究性实验,努力营造一种勇于实验探索、善于独立思考、允许操作失败、有一定挑战性的比较宽松的实验室学习氛围。实现从组织形式的开放到实验教学内容开放的转变。

五、大力加强实践教材建设

依据不同类型的教学需求,创建有特色的教材体系,建设立体化实践教材。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经常关注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内外科学研究动态,拓展知识结构、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实践教材质量,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六、建设一支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

实验教学队伍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形成一支以教授、副教授为主体,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的高水平实验师资队伍。形成实验教师队伍的优化机制、激励机制、稳定机制,使实验教学改革持续不断地发展。改变重理论教学轻实验教学的状况,教授、副教授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指导本科生的实验课程。教授、副教授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情况作为评价学院(系)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聘任博士生或硕士生协助指导实验,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实验人员学习、深造,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待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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