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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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科生院 文号 : 武大教字〔2010〕60号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武大教字〔2010〕60号

2010年6月17日

为了加强学校普通本科教材供应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科学、规范教材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1.教材的选用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质量为标准。鼓励优先选用国家重点教材、国家和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学校统筹规划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和修订版教材。

2.教材选用由课程归口单位负责。根据教学计划确定选用教材,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提出选用版本,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由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报教材中心。

3.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二、教材预订

1.教材预订工作由教材中心管理,通过学校招投标中心统一对外订购。坚决抵制盗版教材,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组织预订发放。

2.教材预订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若新生扩招造成教材数量不足,则由教材中心所属教材供应点按实际招生人数补齐。

3.全校公共课教材由课程归口单位填写教材预订单直接报送教材中心,其他教材预订报送教材中心所属教材供应点。

4.新生专业课教材由院(系)按专业招生人数填写教材预订单。

5.老生专业课教材由院(系)分班填写教材预订单,按实需册数预订。

6.任课教师使用的教材由学院按实际需求数量预订。

7.教材预订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春季预订秋季上课教材,秋季预订下一年度春季上课教材。预订册数一般为一个学期的学生使用量(除配套教材外)。

8.预订中若发现问题,教材中心须及时反馈到有关教学单位,可改订或撤订。

三、自编讲义印刷

1.自编讲义(含实验、实习、指导报告等)指由教师自行编撰,未经出版社出版的教学资料。若有出版的类似教材,一般不再自编讲义。确需自编者,必须由教师提出书面意见,确定使用对象、印数,经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提前2个月将书稿交教材中心所属教材供应点办理有关印刷手续。印数一般为一届学生的用量。

2.自编讲义的书稿要求:按每学时4千字编写,封面有书名、单位和编著者,16开本,正文五号宋体;激光打印底稿或电子文档;字迹清楚,排列有序,插图规范,内容齐全;外文书名必须加有翻译中文;尊重版权,文责自负。

3.为避免浪费积压,自编讲义交付印刷前必须按实际成本收费。

四、教材发放

1.新生报到时在学校指定地点缴纳教材代收款,按规定时间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凭缴款收据到教材中心所属教材供应点领购教材。老生以班级为单位,按教材预订情况在开学时到所属教材供应点购买教材。

2.所有预订的教材按招标价格优惠供应。

3.任课教师所用教材,由学院指定负责人或凭盖有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的领购单(注明领购人、版别、书名、编著者、册数)领购。财务部根据教材中心开出的教材领购单和有关教学单位的付款单,从所在单位划拨教材经费。

4.教师所用教材使用期为三年,若使用期内教材更换新版,可领用新版教材。

5.在教材中心领购的教材,若有缺页、倒装、破损等质量问题和错发现象,无条件退换。

6.学生因转专业、出国留学、休学、退学等,可凭有关证明、教材售书单和未使用的教材,及时到所购教材供应点退书退款。

五、检查评估

1.学校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教材质量反馈制度,大力开展教材评估工作。

2.对未按要求订购教材,以致影响教学工作,造成教学秩序不稳定的单位和教师个人,学校按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05〕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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