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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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科生院 文号 : 武大教字[2001]159号

武汉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促进教学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本科教学实验室的设置

1.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正式批准。

2.本科教学实验室的设置应该体现统筹兼顾、资源共享、高效率高效益的原则。各学院设立学院实验中心,管理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专业课实验室等教学实验室。

3.一个专业原则上只设一个专业综合教学实验室,以避免小而全和重复建设。

二、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体制

1.本科教学实验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规模较大、实验室较多的学院还可以在院级管理下进行分级管理。

2.校级管理以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为主,综合管理各学院实验教学发展建设规划和实验教学质量。

3.院级管理以实验中心为基础,组织制订、实施实验室年度教学计划和建设计划,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三、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

1.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必须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学科结构和学科发展规划、教学需要和教学改革要求、师资队伍状况、经费投入等因素。

2.学校从教育事业费、基建费、科研费、计划外收入、各种基金等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学实验室建设,多渠道筹集实验室建设经费。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但应明确规定将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实验室发展建设。具体规定由学校另行下达。

3. 坚持以高标准建设和发展教学实验室,积极创造条件,申请教育部基础课示范中心,以适应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4.通过校际联合、校企联合、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筹建技术设备先进、综合性强、开放性强的高水平教学实验室。

四、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任务

1.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最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4.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开展教具、实验装置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5.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6.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综合开放、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五、教学实验室人员配备

1.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专业理论修养和管理能力、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由学校聘任或任命。

2.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由学校人事部、教务部、资产部根据有关定编原则确定。

3.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个人工作业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进行。

4.实验人员的学历要求、能力要求、业绩考核和奖惩,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照任职条件、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职责、业绩考核等指标具体执行。

六、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

1.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教学,要认真备课,做好仪器设备、器材工具等教学准备。

2.首次担任某实验课程教学的教师应试讲,并亲自预做实验,熟悉实验全过程。

3.实验指导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仅要熟悉课程理论前沿,也要熟悉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手段的新发展,并运用于教学。

4.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大胆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要求实验指导教师普遍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积极进行实验教学的虚拟化、信息化研究。

5.引导学生勤奋学习、敢于创新,重视实验安全与环保。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学生,指导教师要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注意事项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6.做好学生学习情况记录,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严格按教学工作规范评定成绩。

七、本科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

各学院应以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为指导,编写实验教学大纲,进行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大纲应根据教学改革的内容和知识发展,及时修订,以适应新的形势。

教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选择合适的实验教材,或编写讲义,要注意所选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实验教材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规律的要求,符合知识发展和教学发展的需要。

八、本科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研究

实验项目应规范管理,明确规定实验名称、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实验学时、实验内容、教学准备、所用仪器设备耗材等,严格严密地按计划组织实施。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要积极研究实验教学法,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实验教学内容要注意从单纯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向设计性、创新性、综合性实验转变,从注重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记识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转变。

实验室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课外科技创新或自主实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各实验室要逐步设立一定数量的开放性实验,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和创新的条件。

九、学生实验规定

1.严格遵守实验时间,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未经老师批准不得中途离开。

2.注意安全、卫生和环保,注意实验着装要求,举止有礼、遵守秩序。

3. 实验前认真预习,了解实验内容;实验中仔细听从老师指导,按制定程序进行实验,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形成自己的认识和结论,独立完成实验报告。严禁抄袭和伪造实验数据。

4.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消耗,避免重复和浪费。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老师,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实验结束后要整理仪器设备和清洁现场,注意水电气门窗的关闭。凡因本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或疏忽大意造成事故和损失者,取消该实验课程成绩,赔偿损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5.如果实验内容涉及教师科研成果或其他需要保密或安全管理的内容,学生须遵守保密和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十、实验教学档案建设

实验教学人员应认真、及时填报实验教学计划、工作记载表及其他统计分类工作表,做好实验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教学档案。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本规定由武汉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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