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院(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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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文号 : 武大发字〔2019〕13号

武汉大学学院(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校院(系)关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根据《武汉大学深化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学校深化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成效” 为根本标准,通过聚焦核心指标、强化内涵发展,引导学院(系)对标建设、高水平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院(系)。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

(一)党建工作

(二)事业发展

1.人才培养

2.科学研究

3.师资队伍与学科建设

4.学院管理

(三)核心指标

(四)负面清单

考核指标体系见《武汉大学学院(系)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第六条 指标体系是学校对学院(系)综合考核方向性、导向性的基本原则,旨在建立健全学院(系)以三年为周期的综合评价与年度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第七条 各责任单位于当年的一季度完成对各学院(系)上一年度的工作测评,并为学院(系)改进工作提供指导。学校依据各责任单位分年度的测评情况,对学院(系)进行三年周期的综合评价。

第三章 考核等级与评定

党建工作考核设A\B\C\D四个考核等级,采用学校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结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根据《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定级。

事业发展考核包括四类重要指标,赋予相应权重比例,分别为人才培养(R)35%、科学研究(K)30%、师资队伍与学科建设(S)25%、学院管理(G)10%;设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2项;设考核等级A\B\C\D,其分值分别控制在A:(90-100)、B:(80-89)、C:(70-79)、D:(不大于69分);三级指标考核内容赋予1-3分权重值。

第十条核心指标考核包括三项,拔尖人才培养成效、一流科学研究成果和高水平队伍建设成效,将最能体现具有一流水平、具有高质量内涵、具有高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性发展成果,分A\B\C\D四级考评。

十一使用四个部分指标综合评估学院(系)建设发展的整体情况。其中事业发展指标考核使用GPA计算方法。同一考核指标有多个责任单位参与考核时,取考核均值。

第十二条 事业发展指标GPA计算模型:

(一)单项指标(R、K、S、G)GPA=

∑(考核等级A或B、C、D×指标权重值)

∑(指标权重值之和)

(二)综合情况= ∑(分类项目GPA×相应权重比例)

= R×35% + K×30% + S×25% + G×10%

十三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时,优秀等级“A”控制在30%以内。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 年度测评结果作为学院(系)改进工作的参考意见。

第十 周期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学院(系)经费预算、资源配置、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招生计划、领导干部考核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 学院(系)在周期考核内出现负面清单中1项(及以上)情况,学校按相应管理规定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指标体系和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本办法由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7月18日印制

附件 武汉大学学院(系)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第一部分 党建工作

考核内容

考核等级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考评指标

(含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工会和共青团工作情况;统战和离退休工作情况;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工作保障情况;基层党建创新情况等)

A/B/C/D

采用学校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组织部

第二部分 事业发展

一、人才培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人才

培养

(R)

本科生培养

(R1)

招生(R11)

A/B/C/D

2分

A:高质量生源占比增加30%

B:高质量生源占比增加20%

C:高质量生源占比增加10%

D:高质量生源很少

本科生院

实验教学(R12)

(含实验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运行、教学研究及教学效果等)

A/B/C/D

3分

A:学生满意率达到85%

B:学生满意率达到75%及以上

C:学生满意率达到60%及以上

D:学生满意率在60%以下

实习实践(R13)

(含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实习实践组织管理、实习实践效果等)

A/B/C/D

2分

A:学生满意率达到85%

B:学生满意率达到75%及以上

C:学生满意率达到60%及以上

D:学生满意率在60%以下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人才

培养

(R)

本科生培养

(R1)

教学状态(R14)

(参考《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考核点,含课程建设、教学成果等)

A/B/C/D

3分

采用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结果

本科生院

教学实验室建设(R15)

(学院(系)实验中心综合效益考核)

A/B/C/D

3分

以年度考核得分具体评价

A:考核得分90及以上

B:考核得分80-89

C:考核得分70-79

D:考核得分69及以下

设备处

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R16)

(参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细则,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红旗团委评选办法)

A/B/C/D

3分

采用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隔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隔年)、红旗团委评选结果

学工部

本科生就业工作(R17)

(参照《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A/B/C/D

3分

采用每年根据细则考核评估的结果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研究生培养

(R2)

招生(R21)

A/B/C/D

2分

A:高质量生源达总数80%

B:高质量生源达总数70%

C:高质量生源达总数50%

D:高质量生源不到总数50%

研究生院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人才

培养

(R)

研究生培养

(R2)

研究生培养状态(R22)

(教学过程管理、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

A/B/C/D

3分

A:培养过程管理严格规范,培养质量突出,学术成果丰富,且总分排名前20%以内

B:培养过程管理规范,培养质量良好,学术成果较多,且总分排名前20%-50%

C:开展培养过程管理,培养质量较好,有相应的学术成果产出,且总分排名低于前50%

D:没有成果表现

研究生院

学位论文评阅

(R23)

A/B/C/D

1分

A:网上评阅优良率90%及以上

B:网上评阅优良率80%-89%

C:网上评阅优良率70%-79%

D:网上评阅优良率70%以下

学位论文质量(R24)

A /D

2分

A:学位论文抽检无“存在问题论文”情况

D:学位论文抽检有“存在问题论文”情况

硕士博士学位

论文评选(R25)

A/B/C/D

1分

A:获学科评议组、教指委、学会等优秀博士、硕士论文5篇及以上

B:获以上各类优秀博士、硕士论文3-4篇

C:获以上各类优秀博士、硕士论文1-2篇

D:未获以上各类优秀博士、硕士论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人才

培养

(R)

研究生

培养

(R2)

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R26)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状况、年度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考评状况)

A/B/C/D

3分

以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具体评价

A:考核得分90及以上

B:考核得分80-89

C:考核得分70-79

D:考核得分69及以下

研工部

研究生就业工作(R27)

(参照《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A/B/C/D

3分

采用每年根据细则考核评估的结果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教材

建设(R3)

出版本科生、研究生教材(R31)

A/B/C/D

2分

A:规划教材

B:学科、专业核心教材

C:普通教材

D:无教材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国际化

(R4)

出国(境)本科生(R41)

A/B/C/D

1分

A:出国(境)交流学生占30%以上

B:出国(境)交流学生占20%以上

C:出国(境)交流学生占5%以上

D:出国(境)交流学生占比低于5%

注:以当年学院入校学生为基数计算

国际

交流部

外国留学生(R42)

A/B/C/D

2分

A:外国留学生人数占10%

B:外国留学生人数占6%

C:外国留学生人数占3%

D:外国留学生人数占比低于3%

国际教育

学院

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数(R43)

A/B/C/D

1分

A:4个以上

B:2个

C:有

D:无

二、科学研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科学

研究

(K)

平台

建设

(K1)

省部级以上平台运行建设状态(K11)

A/B/C/D

3分

A: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中获评“优秀”;新增国家级、部级平台

B: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建设成效突出;新增省级平台

C:运行情况及建设成效一般

D:运行不良,甚至被撤销或摘牌

科发院

社科院

实质性国际科研项目或平台

(K12)

A/B/C/D

2分

根据建设情况,确定等级

科发院

社科院

国际交流部

科研

项目(K2)

重大、重点项目(K21)

A/B/C/D

3分

以前三年项目数平均值为基数

A:项目总数增长30%

B:项目总数增长10%

C:项目总数持平

D:项目总数下降

科发院

社科院

基金项目(K22)

A/B/C/D

2分

一般类项目(K23)

A/B/C/D

2分

人才类项目(K24)

A/B/C/D

3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科学

研究

(K)

科研

经费(K3)

各类纵向科研经费总量(K31)

A/B/C/D

2分

以前三年总经费平均值为基数

A:经费总量增长30%

B:经费总量增长10%

C:经费总量持平

D:经费总量下降

科发院

社科院

当年科研经费总量

(纵横项之和)(K32)

A/B/C/D

3分

以前三年总经费平均值为基数

A:经费总量增长30%

B:经费总量增长10%

C:经费总量持平

D:经费总量下降

科研

成果(K4)

科研奖励(K41)

A/B/C/D

3分

以前三年成果总量平均值为基数

A:成果总量增长50%

B:成果总量增长30%

C:成果总量持平

D:成果总量下降

科研论文(K42)

A/B/C/D

2分

科研著作(K43)

A/B/C/D

2分

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K5)

含咨询报告、成果转化、发明专利、标准等(K51)

A/B/C/D

3分

以前三年成果总量平均值为基数

A:有国家级咨询报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成果产生;成果转化或发明专利总量增长50%

B:成果总量有增长;成果转化或发明专利总量增长30%

C:成果总量持平

D:成果总量下降

三、师资队伍与学科建设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S)

队伍

建设(S1)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S11)

A/B/C/D

3分

总体师资队伍水平评估情况,等次、状态

人事部

A/B/C/D

3分

年度新增高水平教师情况,予以相应分值并确定等级

A/B/C/D

1分

教师评价考核制度效益发挥情况

对教师培养培训支持与投入(S12)

A/B/C/D

2分

教师职业发展培训支撑情况,以评估形式确定

队伍建设的协调性(S13)

A/B/C/D

2分

管理与实验技术等支撑队伍建设效益情况

高端外籍专家(S14)

A/B/C/D

2分

A:工作3个月以上的高端外籍专家有3人以上

B:工作1-3月的高端外籍专家有1-3人

C:有高端外籍专家

D:无

国际

交流部

学科

建设(S2)

学科建设方案、建设规划主要目标的达成度(S21)

A/B/C/D

3分

A:超额完成学科建设方案、建设规划主要目标

B:全面完成学科建设方案、建设规划主要目标

C:基本完成学科建设方案、建设规划主要目标

D:未完成学科建设方案、建设规划主要目标

发规办

建设学科在第三方评价中的表现度(S22)

A/B/C/D

3分

A:建设学科在第三方评价中表现优异

B:建设学科在第三方评价中表现良好

C:建设学科在第三方评价中表现平稳

D:建设学科在第三方评价中表现较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单位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S)

学位点

建设(S3)

学位点评估情况(S31)

A/B/C/D

2分

A:全国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中排名“A”

B:全国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排名“B”

C:全国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排名“C”

D: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或“不合格”

研究生院

大型仪器共享平台(S4)

1.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

(S41)

A/B/C/D

2分

以年度考核得分具体评价

A:考核得分90及以上

B:考核得分80-89

C:考核得分70-79

D:考核得分69以下

设备处

四、学院管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

单位

学院

管理(G)

行政

管理

服务

(G1)

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办学环境、国际化发展等日常运行管(G11)

A/B/C/D

3分

A:日常运行秩序良好,制度完善,形成了适应高水平学院发展管理模式,环境健康稳定

B:日常运行秩序较好,制度较完善,发展环境较为稳定

C:日常运行秩序基本平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D:管理工作亟需加强

纪委监察

组织部

人事部

财务部

国际交流部

审计处

设备处

后保部

保卫部

财务

管理

(G2)

财务政策落实

(G21)

A/B/C/D

2分

A:财务管理运行规范,资金效益明显

B:财务管理运行总体合规,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C:存在财务管理风险

D:存在严重的财务管理问题

财务部

审计处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等级

建议

权重值

等级要求

责任单位

学院

管理(G)

安全

管理

(G3)

实验室安全管理

(G31)

A/B/C/D

2分

以学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评估及年终安全检查情况结果为依据具体评价:

A:安全体系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考核得分90及以上

B:安全体系落实基本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考核得分80-89及以上

C:安全体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考核得分70-79及以上

D:安全体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有安全事故发生。考核69及以下

设备处

人员、设备、消防安全、保密安全(G32)

A/B/C/D

1分

A:管理措施到位,软硬件条件符合要求,没有发生风险事件

B:工作有待改进

C:存在较大风险

D:存在严重风险

后保部

设备处

保卫部

保密办

第三部分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

考核等级

评价要求

责任

单位

拔尖人才培养成效

本科生

A/B/C/D

最能体现具有一流水平、具有高质量内涵、具有高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性发展成果

本科生院

研究生

研究生院

一流科学研究成果

科研经费总量

A/B/C/D

科发院

社科院

重大重点项目

标志性科研成果

高水平队伍建设成就

A/B/C/D

人事部

第四部分 负面清单

事 项

考核要求

责任单位

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

学院(系)周期考核内出现1项(及以上),学校按相应管理规定问责

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

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不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存在违反师德师风、学风等重大问题

校学术委员会、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员、实验室、消防、保密工作等)

党政办、保密办、学工部、研工部、

设备处、保卫部

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纪委监察、财务部、审计处

日常管理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纪委监察、组织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部、财务部、审计处、后保部

武汉大学规章制度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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