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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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文号 : 武大发字[2013]1号

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学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深化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学校、医学部和医学部所属各学院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学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实现医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跨越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教直[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医学教育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发,以建设一流医学学科、培养一流医学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不断提升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为驱动力,坚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效益、特色发展、质量第一”,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综合性的优势,集中支持医学教育发展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大力支持,实现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大力促进医学与其他学科的资源共享、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大力促进医学相关专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利用率、人才培养质量、协同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大力促进附属医院与学部其它学院的联系协同,充分调动附属医院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积极性,提高基础教学、临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努力构建符合医学教育发展规律、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医学教育体系。

三、管理体制与职责

学校对医学教育实行“条块结合”的领导与管理体制。对现有医学部(包括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HOPE护理学院、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动物实验中心、A3实验室以及以医学为主体的跨学科平台等)的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增设学校党委医学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医学部作为学校派出机构,全面统筹、协调、管理所属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在人、财、物方面拥有更多相对独立的管理权。

学校负责医学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大型基础条件保障以及学部和所属各单位相应干部的任免;统筹跨学部层面的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活动;学校对医学部财务进行宏观管理。

医学部和医学部党工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全面统筹、协调、管理医学部所属各单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对医学部内主要干部任免具有充分建议权,参与学校党委对所属各单位(包括附属医院)相应干部的选拔、推荐、任用、考核和管理;统筹协调医学部及所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统筹调配医学部财力和相关物力等资源;在学校授权下可代表学校履行其他职权等。同时,根据医学教育的特点成立医学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为医学教育相关决策当好参谋,履行咨询、评审等职能。医学部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学部的发展规划,并对学部内各学院的发展规划进行审定,督促学院落实学校、学部制订的政策和规划等;

(二)负责学部的人才培养、教学组织和质量监控,规划学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领导制定医学部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统一规划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做好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工作;

(三)负责人才培养规划和学部内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工作;

(四)统筹、协调学部的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负责医学学科公共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学部内跨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

(五)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医学部职称评定、学位审定与授予、导师遴选等工作;

(六)负责学部学风建设,配合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查处学部内学术不端行为;

(七)受学校及职能部门委托组织、管理、协调其他有关工作。

目前阶段,有关学院设置保持不变,校院两级管理架构下的责权利基本不变。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医学部指导下,制定本学院学科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落实学校、学部制订的政策和规划等;

(二)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招生和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三)在医学部指导下制订或实施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学任务,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考核;

(四)组织本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本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荐并初审各类引进人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和推荐;

(六)在医学部统筹下,掌握并调配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下的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事务经费及其它资源;

(七)负责本学院党建日常工作和群团工作。

四、机构设置

学校加强对医学部领导,由学校常务副校长兼任医学部部长,设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3名,副部长兼任医学部相关行政机构负责人。

医学部党工委负责指导医学部所属各单位做好党建、干部管理与学生德育工作。党工委书记由校党委副书记兼任,另设党工委副书记1名。

医学部下设机构与主要职责:

(一)行政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医学部日常党务、行政事务、人事人才工作、财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内对外宣传、校友会、设备管理、附属医院协调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其他相关工作。

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教学管理处

职责:负责本科生教学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全面负责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其他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对教学相关资源统筹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做好继续教育对内对外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编制: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工作人员5名

3.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职责:负责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学领域重大项目的策划与申报,重点学科培育与建设,公共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跨学科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所属学院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申报、选拔和推荐等工作。

编制: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工作人员5名

(二)有关咨议机构

1.学术委员会

负责对学部内的学科发展、学术审议、评定和相关咨询工作,制定学术评价标准,重大科研计划方案,指导学部开展协同创新,指导学部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学位评定委员会

负责审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确定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审定硕士学位,拟定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并报研究生院核准,审核博士学位等。

3.教学指导委员会

指导协调学部内各学院的人才培养,提出学部各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建议,审定本学部教学与培育计划,指导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等。

4.人力资源委员会

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学部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教师业绩考核和岗位聘任;负责医学部专业技术职称、职员等各类人员晋升评审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协助医学部开展干部选任、队伍构架、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工作,加紧制定学部具体职能调整和学部机构组建方案。

(二)加大投入

进一步强化医学教育高投入的观念, 采取倾斜政策,增加医口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公共平台建设经费投入,改善医学教育基础设施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对医学教育经费投入采取预算控制,在保持学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方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医学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对“985工程”和“211工程”及其他专项建设经费,实行整体打包下拨,由医学部进行统筹调配、管理。医学部机关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由学校承担。

(三)完善制度

学校抓紧完善学部调整后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使调整后的学部尽快实现医学基础教育与临床教育、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

2012年底前完成学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选派任职等工作。在本文件精神指导下,对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医学部及相关机构,就职能分工、资源配置和办事程序等方面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013年开始按新体制运行,并在新体制下不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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