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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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团委 文号 : 武大学字[2009]49号

武汉大学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04〕8号文件、中发〔2004〕16 号文件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精神,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作用,现就建立健全我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1.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年是志愿服务的生力军,学校是开展志愿服务教育的主阵地,大学生志愿者是全社会志愿者队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大学生以自愿、无偿为前提参加志愿服务,是学生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和动员学生参与和谐校园构建的热情,引导学生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对于学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育人功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以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项目为载体,以建立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为依托,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3.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原则是:(1)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志愿服务育人的思想,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2)坚持支持鼓励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坚持自愿无偿、适宜适量的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4.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既要着眼于校内,广泛开展学生尊师爱学、投身和谐校园建设、学生之间互助促成才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也需要走出校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关爱他人、奉献社会。

5.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包括:(1)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以及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等志愿服务。(2)着眼于扶危济困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3)着眼于大型社会活动顺利举办的志愿服务,开展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等志愿服务活动。(4)着眼于应急救援的志愿服务,依托有关职能部门和专门学会,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保证我校学生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5)着眼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志愿服务,号召全校同学牢记同窗情义,发扬互助精神,大力开展“同窗情、助就业”等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广大同学转变就业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6)着眼于参加支教扶贫等全国项目的志愿服务,积极倡导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西部服务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志愿者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建立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科学引导机制

6.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要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可将本科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每学年有效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可折算1个社会实践学分。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则相应延长一学年)总计折算不超过2个学分。

7.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安排适当课时讲授相关内容。

8.将志愿服务纳入推优入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体系。将志愿服务相关表彰情况及星级志愿者评比纳入到奖学金测评体系。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每年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

9.将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记录纳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毕业生信息库中。

四、建立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10.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部、研究生院、财务部、招生就业工作处、校团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领导协调全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落实。各院系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11.加大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投入。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各院系要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

12.合理使用志愿服务经费。主要用于为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工作条件和保障,把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13.制定《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评比奖励办法》。定期对院系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年于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开展志愿服务优秀集体、优秀志愿者和优秀项目的评比、表彰,促进志愿服务机制创新。

14.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站建设。志愿服务站是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的重要载体,我校各单位要主动联系校外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本着关爱他人、奉献社会、锻炼学生的原则,积极推进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站建设。

15.规范志愿服务学分评定工作。各院系青协定期对学生参加集体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站的活动情况进行归纳整理,交院系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证,再报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

16.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培训体系。积极制订志愿服务培训计划,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定期开展对学生志愿者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志愿者素质和服务质量。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每年开办未来学院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充分发挥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优势,加强在志愿服务方面的研究力度,编写激励学生发扬志愿精神的辅导读物,为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持。

17.设立“珞珈志愿者日”。将每个月第二个星期六定为“珞珈志愿者日”,面向全校组织全体注册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每一个注册大学生志愿者在每学年内能够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武汉大学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18.切实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运用手机报、电子期刊、数字广播等新兴校园媒体,深入宣传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传播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全校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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