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工会关于《武大教工》劳酬发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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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工会 文号 : 武大工字[2014]38号

武汉大学工会关于《武大教工》劳酬发放暂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校工会会员投稿的积极性,提高《武大教工》办刊质量,结合以往稿酬标准,经2014年6月10日和6月24日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凡《武大教工》采用稿件均给予稿酬鼓励,编委和责任编辑发放编审费。

二、稿酬发放标准:

1、新闻报道类:20元/篇;

2、论文、经验交流类:100元/篇;

3、图片(封二、三、四)类:10元/篇;

4、其它文字稿件类:50元/篇。

三、编委和责任编辑发放编审费标准:编委100元/人期,责任编辑200元/人期。

四、《武大教工》劳酬经费列入校工会每年的经费预算,从工会经费中支。

五、《武大教工》劳酬新标准从2014年1月开始执行,每期出刊后即行统计结算发放。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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