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工会关于《武大教工》劳酬发放暂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校工会会员投稿的积极性,提高《武大教工》办刊质量,结合以往稿酬标准,经2014年6月10日和6月24日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凡《武大教工》采用稿件均给予稿酬鼓励,编委和责任编辑发放编审费。
二、稿酬发放标准:
1、新闻报道类:20元/篇;
2、论文、经验交流类:100元/篇;
3、图片(封二、三、四)类:10元/篇;
4、其它文字稿件类:50元/篇。
三、编委和责任编辑发放编审费标准:编委100元/人期,责任编辑200元/人期。
四、《武大教工》劳酬经费列入校工会每年的经费预算,从工会经费中支。
五、《武大教工》劳酬新标准从2014年1月开始执行,每期出刊后即行统计结算发放。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