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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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工会 文号 : 武大工字[2014]54号

关于加强我校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全校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会,促进工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深化改革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工会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二级工会委员会的设置。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经上级工会批准即可建立工会组织”。我校二级工会组织按照分党委(党总支)建制设立基层委员会。

二、二级工会委员会的届期。二级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校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三、组建二级工会委员会的程序。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建立一个新的基层工会,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为重要标志。因此,组建我校二级工会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本单位各方面教职工代表组成筹备组,报分党委(或党总支)和校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作用,做好会员的统计工作。

3、筹备组组织会员酝酿提出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分党委(或党总支)和校工会审批。二级工会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原则上由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人担任;一名副主席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另一名副主席可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其他委员按组织、宣传、文体、 福利、女工青年等工作进行分工。

4、经分党委(或党总支)和校工会批准后,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二级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5、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审批。

6、选举结果经校工会批准后,二级工会组织正式成立。

四、二级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校工会的决定,主持二级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院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级工会委员会是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3、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和教学、科研、岗位技能等竞赛活动,推荐、评选先进模范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创建并管理好“教职工之家”。

5、协助和督促单位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扶贫济困,关心和改善教职工生活,保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教职工的服务工作。

6、负责管好、用好二级工会经费,做好本单位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五、主席、副主席的补选和委员的替补。二级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退休离开本单位,可进行补选。补选候选人由二级工会委员会提出,经院党委(或党总支)同意并报校工会认可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选举通过。选举结果报校工会批复。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若有变动,采取替补的方式产生。

六、分工会和工会小组的设置。学院(机关、后勤、直属单位)下属系(部门、中心、所)可依据人数的多少设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分工会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主席的配备参照二级工会主席的条件和民主程序产生。

原规定与以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意见所作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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