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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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党委宣传部 文号 : 武大党字〔2017〕14号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425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425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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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425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425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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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425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我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旗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在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实现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形势政策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世情国情社情、党史国史校史教育,设立理论研究和宣讲工作专项,研究、传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核心,以面对现实问题、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的答疑解惑为抓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有效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组制度、首席教授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研讨制度,每年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研讨会1-2次,推广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严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把好“入口关”和“质量关”。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和改革,强化学分制管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支持、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人文社科院、财务部、后保部负责具体落实)

3.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建设,把我校建成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发出武汉大学声音,做出应有贡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之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系统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着力实施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教师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大各学科专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力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把“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与奖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成立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设立教材建设中心,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校院两级审核制度,把好教材“编写关”、“引进关”和“使用关”。(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文社科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布置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地批判、制止和纠正错误观点,切实把《武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严格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规范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校内媒体、网站、出版物、宣传栏(屏)、“两微一端”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办、宣传部、人文社科院、国际交流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保卫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5.打造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一致的珞珈文化。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弘扬“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融入、贯穿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掘、树立、宣传各类师生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珞珈群星效应。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培育工程、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学术文化传承工程等七大文化建设工程,凝练推广武汉大学红色文化、学术文化、校友文化、社团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品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加强校史馆、周恩来故居、郭沫若故居、艺术博物馆、档案馆等的统筹协调和开发利用,聚焦百年名校历代学人的责任担当和学术追求,传承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后保部、档案馆、艺术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6.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7.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校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和考核,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履职尽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发规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8.坚持党政协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9.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积极发挥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校工会、学生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10.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机制,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落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委办、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1.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学生党建“活力创新工程”、烛光导航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珞珈学子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建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咨询体系。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载体和途径,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2.加强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积极参与和推进“高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理念,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通识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选用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以试行教师互听课制度为抓手,着力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强化教师智育与德育相互促进的自觉意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

13.强化实践育人。制定实践教学标准,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聘请社会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来校讲学,办好“校友企业家珞珈论坛”。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在校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指导和帮扶,将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纳入实践育人范畴和人才培养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拓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创新社会实践育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审核、认定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对参与社会实践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学分,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推行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党团干部双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做贡献、长才干。(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就业中心、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4.加强网络育人。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整合网上教育资源,锻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微媒体和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积极参与“易班”等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把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价值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网络育人。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设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经费和舆情研究专项经费。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纳入学校业绩奖励、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组建武汉大学新媒体联盟,提升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引领作用,实现校内媒体联动联控。(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发规办、人事部、人文社科院、财务部负责具体落实)

15.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制订《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奖惩制度,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海外人才和外籍教师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教风学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教师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优化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选派教师参与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种研修活动,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党校接受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设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每两年评审1次。健全教师荣休机制。(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落实)

16.坚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协同。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学术、学风等要素,建立平等沟通、教学相长、互动共进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注重“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积极探索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机制,每学期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席会议,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沟通情况,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使“主渠道”和“主阵地”的育人功能得到整体增强。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懂政治的业务工作者、基层行政系统负责人是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者。新聘青年教师,原则上在两个聘期内至少有2年从事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职务(职称)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实行辅导员定向培养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做兼职辅导员。(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18.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全校各单位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要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考核,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五、健全校院协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9.强化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建立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的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分党委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威望高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院(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与部门制度、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听课制度,加强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

20.提高分党委(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原则立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院(系)负责人。定期开展院(系)党委书记轮训,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院(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院长(系主任)要积极支持配合院(系)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协助主要领导,分别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21.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术带头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师生紧密团结在基层党支部周围,为加强院(系)建设、推动学校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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