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 : 党委组织部、党校 文号 : 武大组函[2015]5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

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中南医院组织部、口腔医院人事处: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的通知》(武大人字[2014]8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三家医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含因私护照、因私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因私证件全部交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管理。请各医院进行一次自查,确保应交证件已全部上交。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除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外,医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因私证件由医院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各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用保密柜保管,专表编码登记,规范申领审批程序,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医院进行一次自查,填写《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汇总表》,做到应交尽交。

三、请各医院在2016年1月20日前将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证件集中管理自查情况形成简要文字,连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汇总表》(含电子版),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西北楼202室)。

四、各医院在管理领导干部因私证件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每年1月20日前, 各医院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更新后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汇总表》。联系电话:68752630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规章制度信息库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027-68756517
fzw@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