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公文版头及发文字号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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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文号 : 武大党政办字〔2017〕49号

武汉大学公文版头及发文字号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公文的规范化管理,正确使用和处理各类公文,现对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作如下规定。

一、公文版头及适用范围

(一)《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和《武汉大学》版头。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文件》和《武汉大学文件》版头。用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颁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公布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公布机构设置或调整、人事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三)《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文件》版头。用于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和行政的决议或决定,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四)《中共武汉大学纪委文件》《武汉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文件》版头。分别用于纪委、工会和团委制发公文。

(五)《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纪要》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纪要》版头。用于记载相应党委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六)《武汉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武汉大学专题会议纪要》版头。用于记载相应行政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七)《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和《武汉大学》函件版头。用于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和武汉大学根据需要以函的形式制发公文,以及一般性通知。

(八)《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部门全称)》和《武汉大学××(部门全称)》函件版头。用于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发布通知,相互之间联系工作。

(九)《武汉大学××学院(系)》和《武汉大学××(直属单位全称)》函件版头。用于学院(系)、直属单位制发函、内部通知等公文。

二、发文字号及适用范围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发文类型代字。

(一)以学校党委、行政和校长为发文主体使用如下代字:

武大党字和武大字:涉及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决策、重要规划或重大事项,向上级机关汇报重要工作,以及重要组织机构调整和干部人事任免。

武大办字:党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武大党纪字:党的纪律检查相关工作。

武大组字:组织和党校相关工作。

武大宣字:宣传相关工作。

武大统字:统战相关工作。

武大学工字:本科生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武大研工字:研究生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武大离退字:离退休相关工作。

武大密字:保密相关工作。

武大发字: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及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武大学术字:学风建设及学术相关工作。

武大本字:本科教育相关工作。

武大研字: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武大学位字: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武大科理字:自然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武大科文字: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武大人字: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武大财字: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武大外字: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

武大港澳台字: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

武大校友字:校友事务相关工作。

武大毕字: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相关工作。

武大监字:监察相关工作。

武大审字:审计相关工作。

武大设字: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相关工作。

武大采购字: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相关工作。

武大后字:后勤保障与基建相关工作。

武大保字: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武大图字:图书资料及博物馆相关工作。

武大档字: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武大网信字: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武大体字:体育相关工作。

武大艺字:艺术相关工作。

武大继教字: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武大留教字:留学生教育相关工作。

武大人武字:人民武装相关工作。

武大出版字:出版相关工作。

武大产字:产业相关工作。

(二)由学校授权,以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为发文主体使用武大办字。

(三)学校其他发文主体使用的文件字号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武大纪检字

武汉大学工会委员会………………………………武大工字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武大团字

三、函件字号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武大党函

武汉大学………………………………………………武大函

党政办公室…………………………………………武大办函

纪委………………………………………………武大纪检函

工会…………………………………………………武大工函

团委…………………………………………………武大团函

党委组织部(党校)………………………………武大组函

党委宣传部…………………………………………武大宣函

党委统战部…………………………………………武大统函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大学工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武大研工函

离退休工作处……………………………………武大离退函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武大发函

本科生院……………………………………………武大本函

研究生院……………………………………………武大研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武大科理函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武大科文函

人事部………………………………………………武大人函

财务部………………………………………………武大财函

国际交流部…………………………………………武大外函

港澳台办………………………………………武大港澳台函

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武大校友函

就业指导中心………………………………………武大毕函

监察部………………………………………………武大监函

审计处………………………………………………武大审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武大设函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武大采购函

后勤保障部…………………………………………武大后函

保卫部………………………………………………武大保函

医学部………………………………………………武大医函

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大产函

继续教育学院……………………………………武大继教函

后勤服务集团……………………………………武大后勤函

其它直属单位和学院(系)、科研机构等二级单位的公文一般采取函件形式,编为“武大”加单位的代表字,如法学院编为武大法函。如有单位代表字相同的,应加以区别,如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应编为武大外院函,与国际交流部加以区别;电气工程学院和电子信息学院应分别编为武大电气函和武大电信函,进行区别。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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