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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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文号 : 武大党字[2017]49号

武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师生,拓宽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和问题,凝心聚力,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若干规定》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领导和接待对象

(一)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全体校领导轮值负责。如轮值校领导因开会、出差或其他临时重要公务不能参加接待日活动,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协调进行相应调整。

(二)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的预约情况,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同参与接待。

(三)校领导接待日活动接待的对象为学校在籍学生和在职教职工。

二、接待时间和接待地点

(一)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在每学期的第二周至期末考试前一周的时间内安排,接待学生活动一般每两周举办一次,接待教职工活动一般每月举办一次,接待时间一般为周五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地点应按方便师生的原则保持相对固定,具体地点由承办单位确定。

三、接待事项和内容范围

(一)列入预约接待的事项和内容范围

1.对学校重大决策、重点改革以及重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诉求。

3.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其他需要校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二)不列入预约接待的事项和内容范围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尚未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过的问题,或有关职能部门正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3.责任单位已按政策规定作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的政策,而接待对象仍提出不当或过高诉求的问题。

4.重复反映同一问题的。

四、接待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为保证校领导接待日活动效果,一般采取预约接待方式进行。

(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安排列入学校每周校领导活动安排表,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校领导参加,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校团委负责具体承办。

(三)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教职工预约接待信息。教职工预约接待一般采取网络预约或电话预约方式进行。网络预约须登录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按要求填写《武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1)。电话预约由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记整理,如有书面材料,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

(四)校团委负责指导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收集整理学生预约接待信息。学生可直接向所在院系学生会权益部、研究生会权益部反映问题,或通过“武汉大学全心权益”微信公众号或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反映问题。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定期将反映问题汇总、分类,并按需进行实地调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连同相关书面材料交至校团委。

(五)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校团委分别就每一次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议题、建议参加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连同相关书面材料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交至学校党政办公室,同时将有关议题分解到相关部门,以便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预约接待,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六)参加接待日活动的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一般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填写《武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活动意见处理单》(见附件2),经校领导签批意见后,转交党政办公室督办;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诉求,应向接待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告知,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七)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校领导签批意见。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收到意见处理单的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学校党政办公室,并随报处理结果。学校党政办公室将办理结果及时报校领导审阅,并通过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或校团委反馈给接待对象。

五、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一)接待对象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合理可行,并服从接待安排,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的协调、记录和归档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党政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校领导批示事项,积极有效地解决接待对象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并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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